夫妻离婚好聚好散的是少数,大多数是夹杂着争吵,甚至是斗争的,今天就来说一个《民法典》当中比较敏感的一个话题——离婚转移财产。
就像我现在的一个客户一样,她跟丈夫结婚七年,虽然婚后总是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争吵,但在她心里婚姻是完整甜蜜的,甚至从未想过离婚,也从未想过丈夫会偷偷转移财产。
她找到我们的时候整个人都是懵的,更关键的是我查看他们夫妻的账户流水和公司报表,做的也是滴水不漏,很难认定为转移财产,可想而知对方早就有离婚的打算。
这个案件我还正在收集证据办理中,在这里提起就是想告诉大家离婚财产分割是必然的,那肯定也伴随着转移财产,尤其是存款这类流动性强的资产。
首先我必须明确:法律坚决禁止离婚时“恶意转移资产”,比如隐匿存款、伪造债务、擅自变卖共同财产等行为,一旦被认定,不仅会在财产分割时少分或不分,还可能承担法律责任。
但是并不是所有存款转出都叫“转移财产”的,这也给用心不良的人提供了可操作的余地,今天我就给大家列举5个转移财产时不易被发现和不易被判定转移财产的方法,一定要小心提防。
1. 赡养父母定额定期转账
以赡养名义每月定时定额转账还有逢年过节的转账是“最合法合规”的转移存款。因为赡养父母本就是法定责任,特别是定时定额养成习惯的转账,一般不会被认定为转移存款,除非之前从来没有转过,然后突然给父母转大额的赡养费。
2. 用于债务还款
与父母亲友串通伪造债务,声称在婚姻存续期间欠下巨额债务或者将借来的债务用于家庭开支,有的人甚至将个人债务融入夫妻债务,进行混淆。这样再以夫妻债务做幌子进行偿还,将夫妻财产暂存父母亲友手中,离婚时就可以减少财产损失。
3. 给孩子购买资产
夫妻离婚分割的一般是夫妻两人名下的财产,而孩子名下的是不会分割的,有的父母就借着给孩子购置资产,将夫妻财产转换为孩子的财产,再争取孩子抚养权获得财产的实际控制权,或者离婚后再转回来,这样就完成了财产置换,还合法合规。
4. 购置个人生活用品
根据《民法典》规定:个人的生活用品具有专属性,是属于个人财产,比如手表、项链、包包等奢侈品。将夫妻财产置换成个人物品,这样在财产分割时就自然归属于个人,就算对方要求分割也可以折价赔偿一小部分,在成本上降低了财产损失。
5. 现金和分批次小额转账
俗称“蚂蚁搬家”式转账,这种方式的精髓是小额和积累,将小额转账混同在夫妻共同支出中,慢慢积累,很难被视为转移财产,这种情况多出于夫妻有异心但是没有离婚的阶段。
除了这5种常见的、不好认定的、需要提前提防的方式外,还有利用投资转移、开设私密账户、大额消费挥霍这种比较容易认定但是成功率极大的转移财产的方法。
当然,转移财产无异于是铤而走险,在获得利益的同时也面临着巨大的风险,正如律师此前强调的:一旦转移行为被法院认定,不仅在财产分割时会面临“少分或不分”的后果,还可能因妨碍诉讼被处以罚款、拘留;若情节严重更会追究刑事责任。
即便侥幸在离婚时未被发现、顺利办理了离婚手续,也并不意味着高枕无忧 —— 只要对方后续掌握了财产转移的证据,依然可以追回被转移的共同财产。
【侦探释法】
丈夫存私房钱,这个钱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?
通常算夫妻共同财产
根据《民法典》规定,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夫妻双方的工资、奖金、劳务报酬,生产、经营、投资的收益等,均属夫妻共同财产,归双方共同所有。
若丈夫的私房钱来自这几种婚内收入,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离婚时是要分割的;如果是婚前的个人财产或者遗嘱和赠与中明确只归一方的财产,就是个人财产,不需要分割。
需注意,刻意隐瞒的私房钱若金额较大,可能被认定为隐匿共同财产,离婚时可能少分或不分。
将夫妻财产转移到隐藏的账户,离婚时未分割,属于隐藏财产还是转移财产?
既属隐藏财产,也符合转移财产的认定,因为这二者本质上都侵犯了对方的知情权和财产权益。
将夫妻共同财产转入隐秘账户并隐瞒,“开设隐秘账户藏钱”是隐藏财产的表现;而“将共同财产从夫妻共同账户中转入个人隐秘账户”,则构成转移财产。
因为对方的隐藏和转移行为,离婚时未分割这部分财产,法院就会认定对方转移隐藏夫妻财产。
隐藏财产和转移财产有什么区别?
转移财产是改变财产的控制权,如转至近亲属账户、低价变卖等,使夫妻财产转换成个人控制。
隐藏财产是隐瞒财产存在,控制权并没有改变,如私开隐秘账户存工资、隐匿存款凭证等。
这两种行为看似不同,其实在操作实践中经常交织在一起,如将夫妻财产转移到其他账户隐藏。
发现对方有转移财产的嫌疑,如何最大限度保障自己利益?
1.立即留存基础证据,收集对方银行账户、微信、支付宝账号等信息,保存财产相关聊天记录、录音,注意一定要保留原件,公信力会更高。
2.申请财产保全,请求法院冻结对方资金,防止财产进一步转移,降低损失。
3.委托律师申请调查令,根据已有的证据调取转移财产的流水,可追踪最终去向,要求返还或者赔偿。
4.庭审中主张少分或者不分,提交财产转移的完整证据链,证明对方为恶意转移财产,可以依据民法典主张对方少分或者不分夫妻共同财产。

